機構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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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辦公室職責
學校行政辦公室是學校的綜合辦事機構,學校辦公室圍繞學校中心工作,貫徹執行校長的工作部署,是學校領導的工作執行者、參謀者、信息收集者、組織協調者、督查督辦者。
一、負責上級機關發來的機要文件的登記、傳閱、批辦工作;協助校領導安排上級部門有關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的傳達,督促、檢查貫徹落實情況;
二、負責起草學校綜合性工作報告、總結、規劃和決議等文件;牽頭制定有關全校性的規章制度,并負責檢查執行情況;
三、負責以學校名義、辦公室名義上報、下發文件的核稿、送批、打印、校對和分發工作;
四、負責有關校務會議的會務工作,并將會議決議事項通告有關部門貫徹執行,檢查督促其執行情況和進程,及時向學校領導反饋;
五、負責協調幾個部門共同辦理的,而又缺少牽頭單位的綜合性工作;
六、負責校級介紹信、證明信的管理工作;
七、負責安排重大節日和假期總值班工作;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節日慶?;顒?;
八、負責每周全校性會議的安排工作;
九、負責上級領導機關或校外單位來校檢查工作、辦事、來訪、參觀等有關事宜的接待工作;
十、負責校領導交辦的各項具體工作。